北京影视艺术学会关于拟聘任李井泉、王强同志兼职副秘书长的通告

 

根据北京影视艺术学会《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慎重研究,决定拟聘任李井泉和王强同志为学会兼职副秘书长。

现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止。

在此期间,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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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影视艺术学会

2024年9月24日

2024年9月24日 14:11
京影视学〔20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