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集团、歌华有线,各区融媒体中心,相关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广播电视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北京地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北京地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单位中从事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相关岗位工作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

 

(一)新闻宣传。主要包括从事新闻类专题类节目策划、编辑、采访、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重大主题宣传和全媒体融合传播等工作中有突出成果和创新突破的人员。

 

(二)文艺创作。主要包括从事文艺类节目、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片等类型节目制片、策划、编导、创作表演等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具有较强思想性、创新性、艺术性、文化性,格局气象大、价值坐标准、创作导向正、艺术表达新的重点节目作品主创人员。

 

(三)国际传播。主要包括从事对外传播和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视听中国”系列活动、中外媒体合作、对外宣传报道、影视节目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和创新突破的人员。

 

(四)经营管理。主要包括从事产业融合发展、媒体市场经营、产业基地运营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视听产业基地、产业融合项目、媒体融合创新实践等领域有较大突破,实现良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人员。

 

(五)科技与工程技术。主要包括从事采集制作、播出分发、传输覆盖、终端呈现、监测监管等的科技工作者,优先推荐在高新视听、数智网络、人工智能、算法治理、安全监管、战略研究、自主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领域有重大成果和重要创新的人员。

 

(六)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从事行业政策研究、媒体融合与现代传播研究、对外话语体系研究、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在行业学术领域有重大研究成果的人员。

 

二、人选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职在北京地区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工作(含北京驻外机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报国、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才兼备。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军人才

 

1.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社会影响广泛,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能够独立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具备较强团队领导力,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日,即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非公领域人才,可纳入推荐范围。

 

4.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重大荣誉,或取得本领域公认的重大成就、重要突破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二)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行业发展需求和态势,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创新成果,业绩显著、影响广泛,得到行业和社会认可,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日,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或非公领域人才,可纳入推荐范围。

 

4.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重大荣誉,或取得本领域公认的重要创新成果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三、名额数量

 

北京地区领军人才推荐名额20名,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名额30名,不对界别设比例限制。全媒体人才、高新科技人才、国际传播人才以及新文艺群体和非公领域人才优先推荐。

 

四、推荐渠道

 

北京地区非公有制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负责本单位组织、初审工作;中央在京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初审工作;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集团、歌华有线、各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本级及所属机构的组织、初审工作;市广播电视局直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初审工作。

 

本次推荐采用电子化方式,申报人所有材料均通过“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http://rc.pingshen.nrta.gov.cn)填写、扫描上传、报送。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初审(2023年9月15日前)

 

1.根据本单位有关工作部署,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两个人才”工程评审平台,选择“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作为推荐单位,实名注册账号,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信息全部填写后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申报表,在“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签名。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就有关人选政治表现、学风艺德、廉政情况等按程序书面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在初步人选“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公章后返还申报人。申报人将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及单位意见”页扫描上传至评审平台,正式向所属推荐单位提交申报。

 

具体操作详见评审平台上的《个人申报操作指南》。

 

(二)确定推荐人选(2023年10月31日前)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行业专家对初步人选进行评议,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遴选,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在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推荐人选上报国家广电总局。

 

六、特殊事项

 

(一)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严掌握。

 

(二)从事多个界别工作的人选可选择最主要的一个界别参与推荐,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界别。

 

(三)已入选2020年领军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2023年领军人才工程;已入选2020年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2023年青年创新人才工程,但可作为2023年领军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四)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领军人才工程。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青年创新人才工程。

 

政策咨询电话:韦老师  010-55565525

 

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3年8月25日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