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影视艺术学会关于发展团体会员的通知

广播戏曲影视工作者:

北京影视艺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依法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群团专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首都广播戏曲影视行业的桥梁与纽带,承担着“联络、协调、服务”等职能,以“育人才、推精品、创品牌”为服务宗旨,促进广播戏曲影视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对艺术人才服务工作的要求,学会将有序开展会员发展工作,竭诚欢迎符合学会章程规定条件北京的相关单位(外阜的应在京工作)入会,成为学会大家庭成员。

入会手续:请关注或扫描“通知”下方的学会公众号二维码,在公众号“加入学会”菜单中查阅“学会章程”第三章会员入会条件的规定。并按要求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凡是获得批准入会的团体会员,学会将发函通知。

团体会员登记表可以在文章下方下载,请您下载后认真填写,并在10日内将电子版返还至学会官网,返还电子版请点击官网中的“返还会员登记表”选项;纸质版表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天桥艺术大厦B座204室,邮编:100050

如需咨询,可在公众号中留言或电话:                                        

丁涛 15001235631/010-51077254

 

二维码

团体会员登记表下载

北京影视艺术学会组联部

 

2019年6月17日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