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
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5〕3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微短剧“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实施以来,行业创作规模和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内容品质快速迭代升级,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已成为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重要业态。为进一步优化微短剧服务管理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更好适应微短剧精品化发展趋势,推动微短剧行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5号)中关于分类分层标准的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将“重点微短剧”调整为“投资额度达到300万元及以上或者主要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内容的特殊题材的微短剧”;
将“普通微短剧”调整为“投资额度在100万元(含)至300万元之间,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
将“其他微短剧”调整为“投资额度不足100万元,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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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 10:48